全稱為車輛自燃損失保險,它是機動車車輛損失保險的一個附加險種,車主只有在投保機動車輛損失保險的基礎上,方可投保車輛自燃險。自燃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按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協商確定,保費并不高,一般僅為幾十元。汽車發生自燃后,保險公司將根據車輛損壞的程度進行相應的賠償。
對下列原因及狀態下的損失,保險人不負責賠償:
(一)不明原因產生的火災;
(二)自燃僅造成電器、線路、供油系統的損失;
(三)因人工直接供油、高溫烘烤等違反車輛安全操作規則造成的損失;
(四)在修理期間或被扣押期間;
(五)保險車輛改裝或加裝的設備引起的火災;
(六)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;
(七)車輛無檔案或與檔案不符的;
(八)未按政府規定進行年度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。 |